台中市衛生局員工心理健康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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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衛生局員工倒垃圾運動實施計畫 壹、 依據: 臺中市政府94年5月3日府人給字第09400704051號函訂頒之「臺中市政府員工倒垃圾運動實施計畫」規定辦理。 貳、 目的: 臺中市衛生局為維護員工身心健康,提供同仁抒發情緒之管道,營造人性關懷環境,進而提高工作效率,爰訂定「臺中市衛生局員工倒垃圾運動實施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乙種。 參、 實施對象:本局全體員工 肆、 組織設置及運作: (一)運用「簡式健康表」(BSRS-5)(如附件1),建立相關資料: 以問卷調查方式,發給本局所有同仁填寫後,予 以回收統計,以協助每位員工瞭解自己之身心狀 況,及預防各種心理問題之發生,並作為爾後個 案輔導或心理諮商時之參據 。 (二)成立「臺中市衛生局關愛協談委員會」: 本委員會置委員12人,其中1人為召集人,由秘書擔任,1人為副 召集人,由各委員推派具輔導諮商專長之委員1 人擔任,其餘委員由各課室主管擔任(如附件2)。 (三)設置「臺中市衛生局員工心理諮商中心」: 利用本局心理衛生中心現有之設備、人員,並請本局醫政課承辦心理衛生業務之同仁,加入「心理諮商中心」成員,專責受理本局關愛協談委員會轉介之個案,以及該會無法解決之難題。 伍、 具體作法: (一)本局除積極鼓勵員工參與正當休閒活動外,並於每日上、下午中間時段播放衛生署所提倡之健康操,以有效舒解員工工作壓力,調劑緊張之情緒。 (二)關愛協談委員會之成員,平時即應主動關懷所屬員工,發現員工有職場上、生理、心理之健康,發現員工有職場上、生理、心理之健康,及其他情緒困擾等問題,或員工自己本身提出問題請求協助時,應及時向委員會之召集人反應,由召集人,與當事人展開協談,解決其難題,或提請委員會共同 商討解決之道。 (三)本局心理諮商中心接到關愛協談委員會轉介來之個案,應以其應以其本身所具之專長與才能,請教心理諮商與輔導專家,尋求解決之方法。必要時,則轉介至臺中市政府諮商輔導晤談室。 陸、 本局關愛協談委員會、心理諮商中心之成員或承辦人員,於提供各項服務時,應遵守專業倫理,以隱密、不公開之方式進行,且相關協談資料,不得外洩,以免損及當事人之權益。 柒、 關愛協談委員會於每年年終時,應檢討本計畫之實施成效,並針對關愛協談委員會成員、心理諮商中心相關人員,於諮商輔導個案具有貢獻者,簽請酌予嘉獎一次至二次。 捌、 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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