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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一、 依據: 行政院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九日院授人企字第○九二○○五四五一七號函訂「行政院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心理健康實施計畫」辦理。 二、 目的: 營造人性關懷、互動良好的組織文化,強化團隊向心力。 三、 具體措施: 〈一〉成立員工關懷協助小組。 1、成員:機關人事人員或人事主管為當然成員,並可鼓勵相關人員(如第一線接觸同仁之單位基層主管、具諮商輔導專長之同仁)或召募對「心理健康與諮商輔導知能,以及關懷協助工作」有興趣之同仁組成。 2、任務:負責規劃及承辦員工心理健康諮商輔導工作包含: (1)、員工關懷協助小組之人員召募。 (2)、規劃本機關員工諮商輔導補助機制。 (3)、洽約諮商師。 (二)協助措施: 國人傾向於壓抑壓力、將問題及情緒藏在心裡,且機關內有諮商輔導協助需求的當事人也很可能會因為擔心「被貼標籤」而不敢或不願意求助,因此進行協助工作時務必謹守保密原則,以同理心看待當事人的問題,和他一起想辦法。 四、 活動經費:由本所在年度預算相關經費項下勻之。 五、 本計畫陳奉核可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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