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發表人 |
內容 |
陳貽婷14941025
註冊時間: 2006-03-17 文章: 12
|
發表於: 星期日 三月 19, 2006 11:42 am 文章標題: 你對於情殺的看法? |
|
|
社會新聞中,曾經報導許多因為感情因素而做出駭人事件
例如潑硫酸、男女因不滿對方分手而殺了對方,再自殺…等
很多男方會犯下情殺案殺死女方
大多是因為女方主動提出分手讓他一時受不了打擊,
就是因為女方對愛情不忠隨意出軌導致男方失去理智才會造成的
不然就是女方與男方遭遇第三者,使之一方產生殺機… |
|
回頂端 |
|
|
蔡玉玲-這才是真的
註冊時間: 2006-03-13 文章: 16 來自: 台灣
|
發表於: 星期日 三月 19, 2006 9:41 pm 文章標題: 不可原諒 |
|
|
產生邪念的那方~~(就是分手後想殺人的念頭)不可原諒~
就沒辦法在一起~還要另對方置於死地~~
兩方最後都沒有辦法真正得到幸福~~
失戀~會使你成長~看到自已的優點和缺點~~
別人喜歡的是你的哪個地方~不喜歡你哪個地方~~
把不好的地方改過`~下一個也許會更好~~ |
|
回頂端 |
|
|
林嘉玟
註冊時間: 2006-02-22 文章: 25
|
發表於: 星期三 三月 22, 2006 7:15 pm 文章標題: |
|
|
情殺!?哼!那當然是世界上最"愚蠢"又沒"效率"報復手段阿!! |
|
回頂端 |
|
|
張佩綺
註冊時間: 2006-03-15 文章: 7 來自: 中技 會-1 14941016
|
發表於: 星期二 三月 28, 2006 7:57 pm 文章標題: |
|
|
我覺得因為不滿分手而殺死對方是最笨的人才會做的事!
殺死了對方你又得到了什麼????.............被判刑坐牢
這樣值得嗎?
唉!何必為了一棵樹而放棄整座森林呢!~對吧! |
|
回頂端 |
|
|
邱貞勳
註冊時間: 2006-04-03 文章: 21
|
發表於: 星期一 四月 03, 2006 11:00 pm 文章標題: 我覺得... |
|
|
感情這種事
本來就沒有一定的對或錯
繼然兩個人不適合
為何不能各留一些空間給對方
而要用如此激烈的手段呢???
從中互相學習、互相成長
即使分開了
還是可以當朋友呀!!!
必竟...你比別人懂他的
因爲...你比別人有更多與他相處的時間呀~~~ |
|
回頂端 |
|
|
1492c010林怡君
註冊時間: 2006-04-20 文章: 17 來自: 苗栗
|
發表於: 星期四 四月 20, 2006 3:58 pm 文章標題: |
|
|
現代社會,不但有擁有IQ也要兼顧EQ
EQ就是情緒管理的能力,包括了:
如何激勵自己愈挫愈勇;如何克制衝動延遲滿足;如何調適情緒,避免因過度沮喪影響思考能力;如何設身處地為人著想,對未來永遠懷抱希望。
因此,如果我們能善加運用我們所擁有的EQ,便不易與人起爭執,能在意見不一時,仍表現良好的風度;情況膠著時,化解困境。使自己及周遭的人都能快快樂樂的!何況吵架的時候,說出來的話大多都是氣話,如果能退一步,忍一忍,也許有些事情就不會發生了 |
|
回頂端 |
|
|
14941006沈敏靜
註冊時間: 2006-04-21 文章: 14
|
發表於: 星期一 六月 12, 2006 9:36 pm 文章標題: |
|
|
我覺得"情殺"太過份了,難道別人只能愛妳,其他都不能嗎!!這真是一個超超超錯誤的想法。且以為遇到一個人,就一定得要結婚在一起一輩子嗎!!未來的事誰也說不定,所以能把握當下,就緊緊享受這時光,而分開了也就和平的say掰就好啦,做啥非得鬧到要死要活勒!! |
|
回頂端 |
|
|
蔡佩雅
註冊時間: 2006-03-15 文章: 12 來自: 會一1
|
發表於: 星期二 六月 20, 2006 11:03 pm 文章標題: |
|
|
這樣的人,通常EQ很差,也不值得.
必需去上如何放開的課,愛他就給他自己選擇走什麼路
一個心不在自己身上的人,留在身邊,只會痛苦,不如放手好 |
|
回頂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