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4911027
註冊時間: 2005-06-21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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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二 六月 21, 2005 3:39 am 文章標題: [b]讀書心得[/b]∼奇美實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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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24] 從許文龍的事蹟看出「觀念」
許文龍先生,奇美實業的靈魂人物與領航人許,省立南工機械科畢業,台灣壓克力大王,世界出產排名第一,以及種種驚人的事蹟等…。他的成功並不是偶然,自幼困苦的環境,讓他早早就有出外賺錢的念頭,即使就學也是半工半讀,不過也不忘在學時培養拉小提琴的興趣,也連帶使的生活處處充滿了藝術氣息,自小到大總具有獨特的見解與敏銳的觀察力,也從此造就他日後成功的關鍵。
一個成功的企業不只是要有過人的機智,更要有過人的膽量,與資本雄厚的競爭對手更是需要,民國五十年台北的「新雅」和「台南金龍」,這兩家可是當時想搶壓克力市場的大廠商,不只有雄厚的財力,更在其他的生意上有一定的成績,不過許文龍並不放棄,還是見招拆招,一路過關斬將的走過來,讓我深深一個人不只要有能力更是要有決心和信念,這是在他身上看到還學到的,事業要顧,家庭更要顧,這是他曾經告訴員工的話,一個以個別利益為主的「生意人」,跟一個以團隊利益的「企業家」的差別就在此,在現今的企業倫理,不知是否也能更進腳步,因為必竟是少數的公司會有這樣的信念,景氣的不好已經成為栽員的理由,嚴格的制度更讓人透不過氣,這些都是你我改省思的,因為有一天不一定我們也會當人家的上司或老闆。
一個企業或公司,若說不賺錢只為員工,那是行不通的,因為連最基本的利益都沒有,怎能生存下去,更何況是在這種競爭越來越激烈的環境之下,不過奇美實業,卻做到了與員工同甘共苦,公司營業額高員工們也一定會分紅,如此的對待,相信即使公司有了異變,員工也不忘平常的恩惠,許文龍先生在賺了錢之後有很大的決策,就是經營權與所有權分開,不準他的後代接手他的生意,他的想法是如果錢都被我們家賺走,那別人怎麼辦?所以他以法律形式制定了這個決定,家人若在經營的地方買東西,更是要付錢,不然就要從他的薪水中扣除,這樣有自信且無私,請問台彎的企業家又有幾人,「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這段話,用在他身上一點也不為過。
如今大三的我,正是人生的轉淚點,多多接觸資訊是讓我不迷惑的良藥,看準目標,立即行動是我現在所必須做的,在這個變化越來越快的環境,我必須建立自已好的價值觀和信念,路是人走出來的,不往前,只有原地踏步,不會有任何機會等著自已,冒險是人生的體驗,「成功」只有用心的人才可能看到,不要再被眼前的事物迷惑,未來才是自已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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