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體育大學學生事務處 誠徵『專任心理師職務代理』甄選公告
一、應徵資格及名額 1、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外大學心理學、諮商輔導、社會工作等相關系所畢業,須具心理師證照或具心理師考照資格。 2、具電腦文書及公文處理能力。 3、具大專校院輔導實務工作經驗優先考量。 4、正取名額1名(依複選成績排序備取若干名)。
二、應徵收件方式 意者請於107年1月5日(星期五)前檢附 1、個人履歷、自傳(含照片)。 2、個人實務工作專長及心得。 3、相關證照影本、學經歷證明。 4、擔任此職務之規劃與想法。 6、其他有益審查相關資料。 掛號郵寄本校學務處諮商輔導暨校友服務中心收(郵戳為憑、逾期視同無效)。
四、工作內容 1、個別諮商、危機個案處理、團體諮商等諮商工作。 2、心理測驗(含UCAN測驗等)。 3、心理衛生推廣(辦理專題演講、班級座談等)。 4、規劃主題式方案(生命教育、情感教育等)。 5、小團體、工作坊等輔導活動規劃與執行。 6、個案管理 。 7、其他交辦或輔導行政事項。
五、薪資 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相關規定辦理。
六、聘任期間 107年2月1日至107年7月31日止。
七、徵選方式 應徵者請掛號郵寄「333桃園縣龜山鄉文化一路250號,國立體育大學學務處諮商輔導暨校友服務中心」【請註明應徵『專任心理師職務代理』】。 經書面初選合格後,電話通知面試複選,不合者恕不退件。 複選方式包含:1、面試(50%)2、個案演練(50%)。 八、連話電話 (03)3283201轉1303,聯絡人:黃小芬諮商心理師
九、本甄選公告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附檔下載 為讓助人專業之相關訊息能更廣為人知,本網站免費提供此一訊息平台,平台內所有訊息皆是由各主辦單位所發佈,若您對此則訊息想要更進一步瞭解,請逕洽主辦單位。 |
製作: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 台灣心理諮商資訊網(TCNet)資訊服務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