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學生輔導中心110學年度全職實習心理師招募公告
天主教輔仁大學學生輔導中心110學年度全職實習心理師
招募公告 一、 申請資格及名額: (一)資格:心理、輔導與諮商等相關(碩、博士班)在學研究生,須修習過諮商輔導相關課程,並曾在相關機構接受過諮商基本技巧訓練者。 (二)名額:4名(請註明參加A、B班甄選,可複選) 3名A班:09:00-18:00 1名B班:12:00-20:00,週三固定14:00-22:00 B班時間可能異動,視中心業務情況調整,若B班無人甄選則由四位實習心理師,輪流值每週三14:00-22:00班。 二、 實習期間: 民國110年7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配合本中心上班時間,每週實習32小時(含駐地督導)。 三、 實習內容: (一)個別諮商(包括初談)及團體諮商。 (二)心理衛生教育推廣活動(大型講座、午餐約會、班級輔導以及其他臨時規劃之心衛活動等設計與執行)。 (三)心理衡鑑與測驗實施及解釋。 (四)協助信件諮詢回復。 (五)諮商輔導相關行政業務(高關懷學生電話訪談、支援輔導知能等)。 (六)接受中心安排的督導及訓練: 1.學生輔導中心提供駐地督導(專業督導1小時/每週、團體專業督導1次/學期、行政督導2小時/每週、成長團體督導依當年中心規劃安排)。 2.參與職前訓練【預計於110年6月28-30日(一~三)實施三天。】 3.參與本中心每學年不定期舉辦之諮商專業知能訓練。 四、相關權利與義務 (一)實習生得參與中心主辦之諮商工作會議、個案研討會及相關專業研習活動。 (二)實習生應按時在中心內,完成諮商專業相關紀錄,如初談紀錄、諮商紀錄、施測報告、結案報告等。為維護個案權益,在本中心接案之錄音、錄影帶與書面資料,一律不得攜出,惟若因接受課程指導老師督導之需,則事先徵得本中心書面同意。 (三)實習生應熟悉其所屬學校之相關實習規定並事先與中心協調相關配合事宜。 (四)應遵守機構倫理、諮商專業倫理,若違反倫理,本中心有權調整、終止實習內容。 (五)實習期間如有請假需求,以不影響中心運作為前提考量。 (六)實習完成後,合格者,中心將授予實習證明書。 (七)實習期間提供實習津貼,金額配合當年中心預算。 五、申請資料:繳交下列資料,每項目以不超過兩頁為原則 (一)履歷表(需含照片)。 (二)成績單(含大學、研究所歷年成績)。 (三)自傳。 (四)大學與研究所期間之課程實習心得。 (五)駐地實習之實習計畫書(含個人有興趣或偏好的諮商學派,及對督導的期待) (六)成長團體計畫書乙份:請設計一份適合輔大學生需求的12個小時團體或工作坊,內容格式如附件(可至輔大學生輔導中心網頁下載)。 (七)師長推薦信一封(請於1/21前寄至:242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10號輔仁大學 學生輔導中心收,封面註明姓名、110學年全職實習生推薦信,寄出時間以郵戳為憑) 六、審核流程: 第一階段(資料審查): 1. 請於民國110年1月25日(一)中午12:00前至 https://forms.gle/x3Uo7tUREZhB6seD6填寫資料,並將相關資料上傳。(第(一)至第(六)項不需郵寄紙本)。 2. 通過資料審查者,將於民國110年2月初以電話/email通知面試,請務必詳填電話與e-mail並留意之。 第二階段(面試): 110年2月1日~2月4日進行第二階段口試。將於110年2月8日(一)前寄發錄取通知。
備註:
★每週四下午3:00為中心會議時間,週三下午1:30~3:30為心理衛生推廣活動,上述2項所列時段為中心規定必須到班時間。
★如有疑問歡迎洽詢(02)2905-3003或 143631@mail.fju.edu.tw林欣瑜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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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 台灣心理諮商資訊網(TCNet)資訊服務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