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學務處學生輔導中心招募110學年度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公告(收件日:1100104至0127)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學務處學生輔導中心 110學年度招收駐地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公告
一、申請資格: 國內外諮商、輔導、心理等相關系所碩士班學生或已取得碩士學位者,修習諮商與心理相關課程需符合心理師法相關規定,並已完成實務課程實習,具諮商概念與能力者(具實務經驗者尤佳)。 二、實習時間: 110年7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 三、實習內容: 1.個別晤談。 2.團體輔導。 3.心理衛生教育之規劃與推展。 4.輔導方案之設計與實施。 5.業務推廣與輔導行政。 6.督導與專業進修。 四、名額:正取1名。 五、申請方式: (一)應備文件: 1.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如次頁,請簽名後以PDF回復) 2.履歷、自傳及實習計畫。 3.成績證明及學生(學歷)證件影本。 4.相關研習或實務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5.文件限A4規格,總頁數請勿超過25頁。 (二)一律以電子信件申請,附加檔案僅收PDF格式(總容量請勿超過20MB)。請寄至:yulunh@ntunhs.edu.tw,主旨載明「申請110學年度駐地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 (三)申請收件期間:110年1月4日(一)至1月27日(三)下午五點截止。 六、審查及面試: (一)第一階段:文件審查,通過審查者將於110年1月28日(星期四)個別電話通知。 (二)第二階段:面試,預定時間為110年2月9日(星期二)下午,確定時間將另行通知。 七、本項實習諮商心理師所送申請文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其蒐集、處理及運用,依據本校「隱私權政策聲明」,及「個人資料保護管理作業要點」辦理,請參閱http://www.ntunhs.edu.tw/bin/home.php。 歡迎有志從事心理諮商工作,並且願意接受挑戰,主動積極者前來申請。如有疑問請查閱本中心網頁、本校實習辦法,或電洽:02-28227101轉2439黃小姐。 附檔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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