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黎明技術學院學務處學生輔導中心 徵選110學年度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公告
黎明技術學院學務處學生輔導中心 徵選110學年度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公告 一、招收對象/資格: (一)對象: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2名。 (二)資格:國內外心理、諮商、輔導等研究所碩士班學生;已修習過諮商理論、團體諮商理論與實務及心理測驗等課程者。 二、實習期間: 自110年7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止,每週實習4整天,每日8小時,共計32小時 (各項輔導活動於假日或晚間執行時,須配合辦理,並可於活動結束後補休。) 三、實習內容: (一)個別諮商、初次晤談、個案追蹤輔導 (二)團體諮商(含團體工作坊帶領) (三)心理測驗施測與解釋(含個別與團體) (四)辦理心理衛生宣導活動(含活動規劃、演講、班級輔導、活動成果報告等) (五)協助志工帶領與訓練規劃 (六)參與中心各項諮商輔導之相關研究與專業訓練 (七)其他諮商輔導相關行政業務 四、實習督導與研習: (一)督導:由具備資格的諮商心理師擔任行政督導與專業督導。 (二)研習:參與心理輔導相關研習(個案研討、專業輔導研習、校外研習等)。 五、實習相關權利與義務: (一)應遵守機構倫理、諮商專業倫理,中心工作規範及實習規定,若有違反以上規定、工作態度不佳或有重大過失,經中心會議決議,有權調整、終止實習契約。 (二)實習期間,如有請假需求,依中心請假規定辦理。 (三)實習期滿並經過中心考核,頒予實習證明書。 六、徵選方式: (一)書面審查(請備妥以下書面資料): 1. 履歷表(含兼職實習經歷) 2. 自傳(含個人特質、諮商實務工作經驗反思、自我成長規劃) 3. 研究所歷年成績單 4. 所屬學校之全職實習辦法 5. 實習計畫書(含實習目標、實習內容、期待) (二)書面資料郵寄地址: 243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三段22號 黎明技術學院學生輔導中心收 (信封上註明 應徵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 #收件截止日期:110年1月18日(一)止以郵戳為憑(紙本寄送至黎明技術學院,恕不退件。) (三)通過書面審核者,將以電話通知第二階段面試。 七、聯絡方式: 若有實習相關問題,請來電詢問02-29097811分機1231 聯絡人:王雅萱、馮星瑜諮商心理師 附檔下載 為讓助人專業之相關訊息能更廣為人知,本網站免費提供此一訊息平台,平台內所有訊息皆是由各主辦單位所發佈,若您對此則訊息想要更進一步瞭解,請逕洽主辦單位。 |
製作: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 台灣心理諮商資訊網(TCNet)資訊服務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