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光復校區)】健康心理中心📍招收112學年度駐地實習生增聘公告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光復校區健康心理中心 招收112學年度駐地實習生增聘公告 一、預計招收實習生名額:駐地實習生(internship)2名 二、應徵資格: 1. 國內外心理、輔導與諮商等相關碩士班在學研究生。 2. 研究所期間須修習過個別諮商、團體諮商及心理衡鑑等諮商輔導基礎課程。 三、實習地點:本校光復校區(新竹市東區大學路1001號) 四、實習時間: 1. 起訖時間自112年7月1日至113年6月30止。 2. 每週上四天全天班,必要時須配合本中心於晚間或假日辦理輔導活動,可排定補休假。 五、實習內容: 1. 個別諮商(每週值班至少6小時) 2. 團體諮商(每學期至少帶領或協同領導1個團體) 3. 心理測驗施測、計分與解釋 4. 高關懷學生追蹤 5. 心理衛生教育與預防推廣工作(含演講、班級/團體輔導、文宣刊物編輯與撰寫等) 6. 協助志工帶領與訓練 7. 規劃與執行宿舍活動 8. 接受督導及專業進修 9. 參與中心會議 10. 其他諮商輔導相關行政業務與臨時交辦事項 六、實習督導: 1. 專業督導:實習必須接受個別諮商及團體諮商之專業督導,由中心聘請資格符合且資深之專兼任心理師擔任之。 2. 行政督導:由本中心實務工作經驗滿兩年以上之專任心理師擔任之,提供實習生必要之行政指導與協助。 3. 專業研習:每學期提供6-18小時之內部專業進修研討,實習期間得參加北區舉辦之相關研習。 七、實習權利與義務: 1. 由資深諮商心理師擔任行政督導與專業督導,並於實習前提供基礎職前訓練。 2. 提供獨立之辦公空間及必要之軟硬體設備。 3. 實習期間得參加本中心與北區舉辦之相關專業研習。 4. 實習期間於夜間或假日帶領校內講座、團體等活動,可領講師鐘點費或排定加班補休。 5. 實習期間恪遵諮商倫理與中心規定,保護當事人之隱私與權利,於實習過程如有任何違反相關規定或嚴重疏失,經中心會議決議得終止實習契約,並得不授與實習證明書。 6. 實習期滿且通過中心考核頒予實習證明書。 7. 經面試錄取後,本中心將會寄發「實習確認切結書」予錄取者,一經簽名確認,即視為同意於規定實習期限內至本中心實習,不得再任意撤回實習。
履歷、自傳、實習計劃、大學畢業證書、研究所歷年成績單、校園推廣活動計畫書(校園推廣活動計畫書請參閱附件,以光復校區師生特質為主進行規劃,限2頁以內) 九、應徵方式: 上述資料請合成PDF電子檔一份,於112年2月5日(日)前e-mail至yongfen@nycu.edu.tw,謝小姐,信件標題請註明「甄選駐地實習諮商心理師」。 十、面試時程: 1. 通過書面審核者,本中心將於112/2/5後通知面試日期、時間與地點,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 預計2月中至2月底面試,請靜候通知。 3. 如有問題請洽03-5712121 #51302謝小姐、 #51312周心理師或 #51307劉心理師。 附檔下載 為讓助人專業之相關訊息能更廣為人知,本網站免費提供此一訊息平台,平台內所有訊息皆是由各主辦單位所發佈,若您對此則訊息想要更進一步瞭解,請逕洽主辦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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