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莘健康管理專科學校(宜蘭校區)諮商中心-招募112學年度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
耕莘健康管理專科學校(宜蘭校區)
誠徵112學年度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
一、依據
1.心理師法第二條第二項有關實習規定。
2.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訂定之諮商心理實習辦法。
二、申請資格:國內外輔導、心理等相關研究所三年級(或以上)之學生,已修畢心理師法所規定諮商心理相關課程,符合諮商心理師法規定者。
三、實習時間:自112年7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止,依本校上班時間規定出席,以每週到校4天為原則。
四、實習內容:
1.個別諮商、初次晤談、個案追蹤輔導
2.團體諮商(含團體工作坊帶領)
3.心理測驗施測與解測(含個別與團體)
4.心理衛生活動之推廣(含活動規劃、演講、班級輔導、活動成果報告等)
5.接受督導與專業進修
6.中心相關輔導行政工作
7.參與工作會議
五、機構提供:
1.每學期不定期提供實習津貼
2.免費個別諮商專業督導
3.每學期約2-4場外聘專業督導個案研討會及團體諮商研討會
4.機構內舉辦不定期之諮商專業進修工作坊
5.機構鼓勵彈性參加校外辦理之諮商相關研習
6.專屬坐位及電腦
7.提供免費健康檢查(1年1次)
8.校內健康體適能活動可免費參加(有氧舞蹈、瑜珈)
9.諮商或團體媒材、電影、書籍與牌卡使用。
10.宜蘭校區可提供免費宿舍。
六、申請方式:
1.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2年4月3日止。
2.面試日期:採隨到隨審,額滿即止。書面資料經初審通過者,將以電話通知面試。書面資料初審後未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招收名額:宜蘭校區1名。
4.請將資料彙整為一份pdf檔,mail至:swkif17@ctcn.edu.tw黃心理師,主旨請寫「應徵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OOO」。
5.申請實習資料:
(1)履歷表(含兼職實習經歷)
(2)自傳(含個人特質、諮商實務工作經驗反思、自我成長規劃)
(3)實習計畫書(含實習動機與目標、期望、返校督導時間)
(4)研究所歷年成績單
(5)就讀學校實習辦法1份
6.若有任何疑問,請電洽:03-9891178轉7534黃心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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