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軍官學校學生輔導中心112學年度全、兼職實習諮商心理師招募公告
海軍軍官學校 學生輔導中心 112學年度全、兼職實習諮商心理師招募公告 一、實習資格與條件:目前就讀國內外心理、諮商、輔導等相關研究所,同時對軍事院校輔導與諮商工作有興趣全、兼職實習之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實習名額:全職(駐地)實習諮商心理師2名、兼職(課程)實習諮商心理師2名。 三、實習內容與規定 (一)實習時間: 1、全職(駐地)實習:112 年 7 月 1 日至 113 年 6 月 30 日,每週到班四天為原則,以全職實習時數之要求安排實習時段。 2、兼職(課程)實習:112 年 9 月 1 日至 113 年1月底,每週到班乙天為原則,3、以兼職實習時數之要求安排實習時段。 實習前需配合中心安排見習時間。 (二)實習項目:主要內容包含「個別諮商」、「團體諮商」、「心理測驗與評估」、「心理衛生預防推廣」、「輔導行政」等。 (三)實習諮商心理師務必嚴格遵守諮商倫理與心理師法之相關規定。 四、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2 年 4 月 底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寄件前可先來電詢問是否仍有職缺)。 五、申請辦法: 請備妥下列送審資料,依序標明文件內容裝訂成冊郵寄,不予退還。送審資料:(自行保留備份) 1、大學成績單。 2、研究所成績單。 3、自傳。 4、履歷(本校為國防部所屬單位,入校前需實施安全查核,請務必附上國民身份證字號,僅供安全查核使用,e-mail及手機電話-面試結果通知)。 5、實習計畫書(依就讀學校規定格式即可)。 6、就讀學校實習辦法。 六、郵寄地址:81345 高雄市左營區軍校路 669 號(海軍軍官學校學生輔導中心收,請註明「應徵—兼職實習諮商心理師」或「應徵—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 七、甄選方式:本中心收到申請文件,經資格審查通過後,將以電話及 E-mail 方式通知面試時間,於面試後1至2週內通知面試結果,甄選合格者予以錄用。 八、錄取報到:確定錄取後將以電話或 E-mail另行通知報到時間。 九、有任何疑問,歡迎與「海軍軍官學校學生輔導中心」聯繫。 電話:(07)583-3334(週一至週五:08:00-17:30) Email:rocnascc@gmail.com 附檔下載 為讓助人專業之相關訊息能更廣為人知,本網站免費提供此一訊息平台,平台內所有訊息皆是由各主辦單位所發佈,若您對此則訊息想要更進一步瞭解,請逕洽主辦單位。 |
製作: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 台灣心理諮商資訊網(TCNet)資訊服務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