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軍官學校學生輔導中心112學年度全、兼職實習諮商心理師招募公告

  資料來源:海軍軍官學校

 
海軍軍官學校  學生輔導中心
112學年度全、兼職實習諮商心理師招募公告

一、實習資格與條件:目前就讀國內外心理、諮商、輔導等相關研究所,同時對軍事院校輔導與諮商工作有興趣全、兼職實習之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實習名額:全職(駐地)實習諮商心理師2名、兼職(課程)實習諮商心理師2名。
三、實習內容與規定
(一)實習時間:
1、全職(駐地)實習:112  年  7  月  1  日至  113  年  6  月  30  日,每週到班四天為原則,以全職實習時數之要求安排實習時段。
2、兼職(課程)實習:112  年  9  月  1  日至  113  年1月底,每週到班乙天為原則,3、以兼職實習時數之要求安排實習時段。
實習前需配合中心安排見習時間。
(二)實習項目:主要內容包含「個別諮商」、「團體諮商」、「心理測驗與評估」、「心理衛生預防推廣」、「輔導行政」等。
(三)實習諮商心理師務必嚴格遵守諮商倫理與心理師法之相關規定。
四、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2  年  4  月  底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寄件前可先來電詢問是否仍有職缺)。
五、申請辦法:
請備妥下列送審資料,依序標明文件內容裝訂成冊郵寄,不予退還。送審資料:(自行保留備份)
1、大學成績單。
2、研究所成績單。
3、自傳。
4、履歷(本校為國防部所屬單位,入校前需實施安全查核,請務必附上國民身份證字號,僅供安全查核使用,e-mail及手機電話-面試結果通知)。
5、實習計畫書(依就讀學校規定格式即可)。
6、就讀學校實習辦法。
六、郵寄地址:81345  高雄市左營區軍校路  669  號​(海軍軍官學校學生輔導中心收,請註明「應徵—兼職實習諮商心理師」或「應徵—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
七、甄選方式:本中心收到申請文件,經資格審查通過後,將以電話及  E-mail  方式通知面試時間,於面試後1至2週內通知面試結果,甄選合格者予以錄用。
八、錄取報到:確定錄取後將以電話或  E-mail另行通知報到時間。
九、有任何疑問,歡迎與「海軍軍官學校學生輔導中心」聯繫。
電話:(07)583-3334(週一至週五:08:00-17:30)
Email:rocnascc@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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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 台灣心理諮商資訊網(TCNet)資訊服務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