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交大校區)】健康心理中心📍招收114學年度駐地實習生公告

  資料來源: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健康心理中心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交大校區健康心理中心
招收114學年度駐地實習生公告
 
一、預計招收實習生名額:駐地實習生(internship3-4

二、應徵資格:
1.     國內外心理、輔導與諮商等相關碩士班在學研究生。
2.     研究所期間須修習過個別諮商、團體諮商及心理衡鑑等諮商輔導基礎課程。
 
三、實習地點:本校交大校區(新竹市東區大學路1001號)

四、實習時間:
1.     起訖時間自11471日至115630止。
2.    每週上四天全天班,必要時須配合本中心於晚間或假日辦理輔導活動,可排定補休假。

五、實習內容:
  • 個別諮商(每週值班至少6小時)
  • 團體諮商(每學期至少帶領或協同領導1個團體)
  • 心理測驗施測、計分與解釋
  • 高關懷學生追蹤
  • 心理衛生教育與預防推廣工作(含演講、班級/團體輔導、文宣刊物編輯與撰寫等)
  • 協助志工帶領與訓練
  • 規劃與執行宿舍活動
  • 接受督導及專業進修
  • 參與中心會議
  • 其他諮商輔導相關行政業務與臨時交辦事項
六、實習督導:
1.      專業督導:實習必須接受個別諮商及團體諮商之專業督導,由中心聘請資格符合且資深之專兼任心理師擔任之。
2.       行政督導:由本中心實務工作經驗滿兩年以上之專任心理師擔任之,提供實習生必要之行政指導與協助。
3.        專業研習:每學期提供6-18小時之內部專業進修研討,實習期間得參加北區舉辦之相關研習。

七、實習權利與義務:
1.       由資深諮商心理師擔任行政督導與專業督導,並於實習前提供基礎職前訓練。
2.        提供獨立之辦公空間及必要之軟硬體設備。
3.        實習期間得參加本中心與北區舉辦之相關專業研習。
4.        實習期間於夜間或假日帶領校內講座、團體等活動,可領講師鐘點費或排定加班補休。
5.       實習期間恪遵諮商倫理與中心規定,保護當事人之隱私與權利,於實習過程如有任何違反相關規定或嚴重疏失,經中心會議決議得終止實習契約,並得不授與實習證明書。
6.       實習期滿且通過中心考核頒予實習證明書。
7.       經面試錄取後,本中心將會寄發「實習確認切結書」予錄取者,一經簽名確認,即視為同意於規定實習期限內至本中心實習,不得再任意撤回實習。

 八、備審資料:
      履歷自傳實習計劃大學畢業證書研究所歷年成績單校園推廣活動計畫書(校園推廣活動計畫書請參閱附件,以交大校區師生特質為主進行規劃,限2頁以內) 

九、應徵方式:
上述資料請合成一份PDF電子檔並確認資料完整,於1131217()e-mail[email protected],謝小姐,信件標題請註明「甄選駐地實習諮商心理師」。

 十、面試時程:  

1. 通過書面審核者,本中心將於113/12/17後通知面試日期、時間與地點,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 預計12月底面試,請靜候通知。
3. 如有問題請洽03-5712121 #51302謝小姐、#51307劉心理師或#51312周心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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