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構簡介
愛心理諮商所,致力於推廣心理教育與個人成長,將心理學知識大眾化與普及化,讓更多人受惠於心理學的豐盛而過更好的生活。我們一路以來舉辦許多知識性講座、課程,推廣心理學觀念,也舉辦深度工作坊與沙龍,讓參與者在體驗與思考中探索自我,致力於將心理成長的觀念推動到全世界華人國家。讓除了台灣以外的華人,也可以獲得心靈滋養,以「愛」之名的命名,因為我們相信,當你認識自己、接納自己、喜歡自己,你就能感受到愛,也能給予愛,讓自己與身旁的人過更好的生活。我們營造溫暖、接納的環境氛圍,提供自我成長、整理內在、和探索情緒的資源和空間,以及助人工作者專業、經驗交流的平台。熱烈歡迎未來想作為行動心理師的你!
二、招募對象與資格:
目前就讀國內外心理、輔導、諮商等相關研究所碩士班二年級以上之研究生,需修習諮商輔導相關課程,符合心理師法實習規定者,有興趣於社區心理諮商所、心理專業多元發展進行實習之學生。
三、實習目標:
增進對社區諮商機構的相關行政流程與運作方式之認識。提昇個別諮商、團體諮商等專業能力,並培養主動進取,尋求合作的能力素養。
四、實習內容:
(1)包括電話初談、個別諮商、團體諮商、工作坊、外部演講、社區心理衛生推廣工作、諮商輔導行政工作等。
(2)服務對象:青少年、大學生、成人諮商及家族伴侶諮商,視實習心理師專業發展及督導安排。
(3)有機會接觸線上課程/工作坊/企業講座/自媒體經營等工作內容
*以上各項工作內容得不違反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心理師法應考資格實習規定,及學生就讀學校之實習相關辦法之下,視本所當年度實際運作情形調整之。
五、招收名額
全職實習心理師 4 名(愛心理諮商所/汐止館愛心理諮商所、各2名)
兼職實習心理師2名(愛心理諮商所/汐止館愛心理諮商所、各1名)
六、實習時間
114/07/01∼115/06/30 (每週值班32小時,依實際營運狀況將彈性調整值班時間)
*僅招募實習期程皆為期一年之實習心理師
七、實習地點:
1.愛心理諮商所(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66號6樓之一)
2.汐止館愛心理諮商所(新北市汐止區復興路29號2樓之2)
八、福利
1.員工聚餐
2.在職教育訓練
3.每月提供2000-6000元不等實習津貼
九、權利和義務
1.本所將提供符合資格之專業督導。
2.實習心理師需定期完成工作報告、諮商紀錄和實習報告。
3.實習期間接受每個月一次團體督導,每週1次個別督導。(團督地點:愛心理諮商所)
4.恪遵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會員專業倫理守則、中心工作規範及實習規定,若有違反專業諮商倫理、工作態度不佳或有重大過失,經本所會議討論,將終止實習契約。
5.實習期滿且通過本所考核,頒予實習證明書。
十、申請方式:徵選者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後,通知面試。滿額停止。
(一) 審查資料:
1. 實習計畫書,含實習目標、實習內容、對機構之期待等。
2.衛教文章800字
3.個人履歷、自傳
4. 10-15分鐘心理學影片,無需剪輯
5. 研究所成績單
6. 推薦函(可附上推薦信或推薦人聯絡方式,推薦人以授課教師或兼職實習單位主管為佳)
7. 目前就讀研究所實習辦法
8. 其他相關證明或專長(EX:推廣活動計畫書,若有網站、美編、影片剪輯拍攝相關能力請增列)
(二) 送件方式:
意者請將履歷寄至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應徵全職/兼職實習心理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