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大學學生事務處身心健康中心 招募114學年度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
佛光大學學生事務處身心健康中心 招募114學年度全職/兼職實習心理師 一、招募職務 (一)全職實習心理師2名。 (二)兼職實習心理師2名(上下學期各1名)。 二、招募對象 (一)國內諮商、輔導、臨床及心理等相關系所碩士班研究生。 ()應徵全職實習心理師者,需修畢諮商與心理相關課程滿十八學分,包括碩士層級之諮商理論與技術、諮商倫理、團體諮商理論與技術等課程,並已通過兼職實習課程。 三、 實習內容 (一)初談、個別諮商、團體諮商(提供鐘點費) (二)心理測驗、心理衛生推廣(含入班宣導活動,提供鐘點費) (三)協助新生普測實施與後續追蹤 (四)接受中心安排之訓練及督導 (五)其他輔導行政工作與交辦事項 四、實習時間 (一)全職實習心理師 自114年7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止,每週四天(32小時),共一年。 (二)兼職實習心理師
自114年7月1日至115年1月31日止,每週一日(或二個半日)、8時/週,共18週。
自115年2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止,每週一日(或二個半日)、8時/週,共18週。 五、檢附資料 (一)履歷表及自傳(需含照片、手機、E-MAIL、住址) (二)研究所歷年成績單 (三)實習計畫書(實習期待及規劃) (四)相關學經歷證件、證照及其他專業訓練等證明影本 (五)檢附所屬學校之「諮商專業實習辦法」 六、收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宋政鴻諮商心理師) 七、截止日期 (一)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截止(一律採電子郵件報名,主旨請填寫【應徵全職/兼職實習心理師_姓名】)。通過書面審核者,將個別通知面試時間與地點;未通過審核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預計面試時間為114年1月。 八、實習規定與福利 (一)每週接受個別諮商專業督導1.5小時,另接受不定期個別行政督導、團體諮商專業督導,並得參與中心舉辦之個案研討會或專業研習。 (二)免費提供住宿 (蘭苑宿舍)。 (三)實習期間需遵守中心工作規範、實習規定及諮商專業倫理,若有違反者,將終止實習契約,實習一年合格者將頒發實習證書。 九、聯絡人 宋政鴻諮商心理師;電話03-987-1000#11247;[email protected] 佛光大學身心健康中心 敬邀 附檔下載 為讓助人專業之相關訊息能更廣為人知,本網站免費提供此一訊息平台,平台內所有訊息皆是由各主辦單位所發佈,若您對此則訊息想要更進一步瞭解,請逕洽主辦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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