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大學學生諮商中心114學年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甄選公告

  資料來源:國立屏東大學

國立屏東大學學生諮商中心
 

114學年度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
選公告
 
 
 
一、實習目的
1.提供專業的實習環境與資源,使心理輔導人才熟悉大專校院輔導工作三級預防模式之運作,以落實本校輔導工作。
2.為使心理輔導專業領域的素質不斷提升,故鼓勵實習諮商心理師在實務的學習過程中,銜接及檢核過去所學的專業領域與知能,從省思中整合自身所學。
3.為充實本校專業諮商人力資源,以提供全校教職員工生更即時與豐富的諮商服務。
 
 
二、實習資格
       (一)全職實習
1.對象:目前就讀國內外輔導、心理等相關研究所碩士班三年級(含)以上之研究生,具基本諮商概念與能力,並修習諮商輔導相關基礎課程,符合心理師法實習規定者
2.時間:自  114  年  7  月起至  115  年  6  月止,每週  32  小時為原則,寒暑假配合校方之休假規定,必要時須配合本中心活動。時數相關問題可依各校實習辦法另行調整。
3.名額:4  名
 
三、實習內容
1.輔導行政實習:協助推廣規劃、公文處理、文宣編輯、資訊收集與管理等。期望有海報設計及網路資訊等知能,可協助辦理相關行政能力為佳。
2.個別諮商實習:初談工作、個別晤談、危機個案的處理等。
3.團體諮商實習:團體諮商、班級座談、專題演講或工作坊等。
4.心理測驗實習:測驗規劃、測驗的實施與解釋等。
5.調查研究實習:新生期望與適應調查研究、身心健康調查、輔導工作評估等。
6.接受督導:實習期間,由中心主任或專任心理師擔任督導,費用由機構全額支應。實習諮商心理師若選擇自行找校外督導,  相關費用由實習諮商心理師自行負擔。
7.  其他心理衛生推廣工作等。
8.須支援晚間值班。
 
 
四、申請與審查方式
1.申請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3年  12  月11  日止。
2.應徵所需相關文件  
(1)履歷表(附照片、學經歷、聯絡電話及  email)  
(2)自傳
(3)歷年成績單(至前一學期止)
(4)實習計畫書(含實習目標、實習內容、對機構期待以及對接受督導的期待等)  
(5)就讀學校之實習辦法及相關規定
(6)其他相關能力或培訓佐證
3.請將上述文件備妥,以郵戳為憑,郵寄掛號至  900  屏東市民生路  4-18  號  國立屏東大學學生諮商中心,並註明「應徵  114學年度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隨到隨審。若書面資料通過,會再聯絡面試時間。若有任何疑問請洽:(08)7663800  轉  25101  蘇心理師或(08)7663800  轉  25208李心理師。
 
 
五、甄選流程
1.  接獲書面資料並進行審查後,另行通知面試時間。
2.  面試後,擇優錄取,逐一回覆參加甄選者面試結果。
3.  經錄取者,待中心邀請參加實習前會議,共同協商實習工作內容。
4.  審核方式:書面  50%,面試  50%(約  20  分鐘彼此瞭解及交換意見,含自我介紹  2-3
分鐘/10  分鐘諮商演練/5-7  分鐘回饋與問答。)
5.未收到面試通知者表示書審未通過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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