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大學學生諮商中心114學年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甄選公告
國立屏東大學學生諮商中心114學年度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 甄選公告 一、實習目的 1.提供專業的實習環境與資源,使心理輔導人才熟悉大專校院輔導工作三級預防模式之運作,以落實本校輔導工作。 2.為使心理輔導專業領域的素質不斷提升,故鼓勵實習諮商心理師在實務的學習過程中,銜接及檢核過去所學的專業領域與知能,從省思中整合自身所學。 3.為充實本校專業諮商人力資源,以提供全校教職員工生更即時與豐富的諮商服務。 二、實習資格 (一)全職實習 1.對象:目前就讀國內外輔導、心理等相關研究所碩士班三年級(含)以上之研究生,具基本諮商概念與能力,並修習諮商輔導相關基礎課程,符合心理師法實習規定者 2.時間:自 114 年 7 月起至 115 年 6 月止,每週 32 小時為原則,寒暑假配合校方之休假規定,必要時須配合本中心活動。時數相關問題可依各校實習辦法另行調整。 3.名額:4 名 三、實習內容 1.輔導行政實習:協助推廣規劃、公文處理、文宣編輯、資訊收集與管理等。期望有海報設計及網路資訊等知能,可協助辦理相關行政能力為佳。 2.個別諮商實習:初談工作、個別晤談、危機個案的處理等。 3.團體諮商實習:團體諮商、班級座談、專題演講或工作坊等。 4.心理測驗實習:測驗規劃、測驗的實施與解釋等。 5.調查研究實習:新生期望與適應調查研究、身心健康調查、輔導工作評估等。 6.接受督導:實習期間,由中心主任或專任心理師擔任督導,費用由機構全額支應。實習諮商心理師若選擇自行找校外督導, 相關費用由實習諮商心理師自行負擔。 7. 其他心理衛生推廣工作等。 8.須支援晚間值班。 四、申請與審查方式 1.申請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3年 12 月11 日止。 2.應徵所需相關文件 (1)履歷表(附照片、學經歷、聯絡電話及 email) (2)自傳 (3)歷年成績單(至前一學期止) (4)實習計畫書(含實習目標、實習內容、對機構期待以及對接受督導的期待等) (5)就讀學校之實習辦法及相關規定 (6)其他相關能力或培訓佐證 3.請將上述文件備妥,以郵戳為憑,郵寄掛號至 900 屏東市民生路 4-18 號 國立屏東大學學生諮商中心,並註明「應徵 114學年度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隨到隨審。若書面資料通過,會再聯絡面試時間。若有任何疑問請洽:(08)7663800 轉 25101 蘇心理師或(08)7663800 轉 25208李心理師。 五、甄選流程 1. 接獲書面資料並進行審查後,另行通知面試時間。 2. 面試後,擇優錄取,逐一回覆參加甄選者面試結果。 3. 經錄取者,待中心邀請參加實習前會議,共同協商實習工作內容。 4. 審核方式:書面 50%,面試 50%(約 20 分鐘彼此瞭解及交換意見,含自我介紹 2-3 分鐘/10 分鐘諮商演練/5-7 分鐘回饋與問答。) 5.未收到面試通知者表示書審未通過,不再另行通知。 附檔下載 為讓助人專業之相關訊息能更廣為人知,本網站免費提供此一訊息平台,平台內所有訊息皆是由各主辦單位所發佈,若您對此則訊息想要更進一步瞭解,請逕洽主辦單位。 |
製作: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 台灣心理諮商資訊網(TCNet)資訊服務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