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諮商心理師之教學、考試與任用之配套措施規劃
彰化師大輔導與諮商學系
王智弘
一、諮商心理師證照制度是一項專業服務建構工程
諮商心理師證照制度的建立是一項項持續進行的專業服務建構工程,其
中涉及到相關法規制度的建置與修訂,茲簡述如下 (一) 心理師法(民90):有關業務範圍的條文修訂仍須持續進行,其
他內容亦應定期檢討與修訂。
(二)
心理師法施行細則(民91):須隨時針對母法的調整而修訂。 (三) 專門職業與技術人員心理師高等考試考試規則(民91):針對核
心課程與考試科目的修訂仍須進行。 (四) 專門職業與技術人員心理師特種考試考試規則(民91):有關規
範特考資格相關條文部分應須進行討論與修正。 (五) 得應諮商心理師特種考試人員資格審查要點(民91):應該持續
檢討其合理性並作修正。 (六) 心理師執業與執業執照更新及繼續教育辦法(訂定中):應視施
行之實際狀況進行條文之修正。
二、諮商心理師之教學層面
(一) 核心課程:關於核心課程除須因應相關法條之修訂而修正外,個 別諮商專業培育機構亦應訂定各自之諮商心理學程規劃並定期加
以檢討。 (二) 實習辦法:中國輔導學會(民91)所訂定之諮商心理實習課程辦
法可參照實施狀況再加以調整。
三、諮商心理師之考試層面
(一) 考試科目:有關考試科目應定期檢討,共同科目須減低比重之促
成。 (二) 資格認定:關於主修學程的認定、駐地實習經驗與臨床實務訓練
的規劃都是須長期規劃與定期修正的計畫。
四、諮商心理師之任用層面
(一) 業務範圍:如上所述,諮商心理師之業務範圍應就其實施經驗再
加修正。 (二) 職業場所:考上證照後兩年之臨床實務訓練與取得執照後的開業 場所規範與職缺設計等應持續加以關注,並須透過行政、立法的
程序以逐步規劃。
五、結語--使諮商心理師證照制度成為帶動諮商專業發展的火車頭
證照制度的實施是諮商專業發展的重要里程碑,證照制度的是否完善有 賴於諮商學界、實務界的持續探討,並與行政部門(行政院衛生署、考選院 考選部)、立法部門(立法院)保持長期溝通與互動,透過不斷的改良與修 正,使證照制度的功能能夠持續健全的發展,使諮商心理師的證照制度能帶
來民眾更多的福祉!並成為帶動諮商專業發展的火車頭。
參考書目:
心理師法(民90)
心理師法施行細則(民91)
心理師執業與執業執照更新及繼續教育辦法(訂定中) 中國輔導學會(民91)。諮商心理實習課程辦法。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規則(民91)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心理師考試規則(民91) 得應諮商心理師特種考試人員資格審查要點(民91) 出處:王智弘(2002)。我國諮商心理師的教學、考試與任用之配套措施。 北區大學院校輔導諮詢中心通訊—寫意,39,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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